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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材国标触及企业利益 要“升级”任重道远
访问人数:441 新闻来源:北京晨报 发布时间:2013/7/15
前两类甲醛释放量分为E1和E2级,E1级可直接用于室内,E2级则必须饰面处理后方可允许用于室内。根据检验方法的不同,这两类的甲醛限量值和单位也 有所不同。其中,第一类E1限量值≤9mg/100g,E2≤30mg/100g。第二类E1≤1.5mg/L,E2≤5mg/L。第三类只有E1级,即 ≤1.5mg/L。
“咱们国内的标准落后于欧洲,在欧洲,还有E0级,甲醛释放量≤0.5mg/L。”该销售员说。
尽管国标没有E0级,但很多商家都打出了E0级的旗号。从建材到家具,而且不乏品牌名企。因为甲醛含量越低,对企业的原材料、生产技术和加工工艺要求越高,往往只有行业内的佼佼者才能做到。
E0级为企业自定 非法定标准
然而,即使在欧洲,官方标准也并没有所谓的E0级。中国室内装饰协会、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主任宋广生表示,所谓的E0级,很 多时候是一种炒作,是一些厂商为提高产品质量,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。他们大多将甲醛释放量≤0.5mg/L定为E0级,但在欧洲并无法定标准。当地部分厂 商挂出的E0级招牌,也是其自己制定的等级,并没有正规机构认证。
不仅如此,还有不少商家由于宣传E0级标准,之后环保未达标而被判赔付的案例。南京一家声称使用“E0级橱体基材”的橱柜商家由于拿不出合法有效的E0级板材检测报告,被法院判处赔付消费者1.5万元。
国标甲醛分级不科学
不过,众商家之所以争相宣扬E0级,跟国标滞后于消费者的环保需求密不可分。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副所长王正日前表示,GB18580-2001虽 然规定了人造板释放的浓度,但没有规定室内的总量控制,也就是说只有单位释放的控制,却没有使用人造板总量的控制,当人造板用量达到一定程度时,甲醛释放 量累计起来就会超标。“客观上讲,目前的这个国家标准已经成为甲醛‘合法超标’的保护伞。这也导致了很多消费者与厂家打官司的结果全部败诉。企业是趋利 的,只要我达到国家标准,你就不能说我超标,至于因为使用总量带来的甲醛超标企业也不属于违法范围。换一个角度说,错不在企业,而在于国家标准制定的问 题。”
王正说,在日本的标准里,F1级、F2级与F3级分别对应着我国E2级、E1级和企业自定的E0级。其中F1级产品不允许在室内 使用,F2级、F3级虽允许在室内使用,但会严格控制使用总量;如果达到F4级(≤0.3mg/L),则不受使用总量限制,因为这种产品是非常安全的。
相关标准将升级